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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大力推进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

发布时间:2022-08-16 13:21:05

信阳市大力推进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打造未来人居产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53号)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河南省加快落实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支持政策的意见》(豫建行规〔2020〕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我市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推动装配式建筑向绿色化、低碳化、智能化方向迈进,切实提高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水平,加快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二)发展目标

2022年8月1日起,市中心城区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 50%。未取得项目立项批准或备案文件的项目,包括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大型桥梁、市政工程等,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推动钢结构住宅建设,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已经取得项目立项和规划审批的、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引导其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到 2025年,全市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企业,基本建成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集成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为主要特征的绿色建造产业体系。


二、重点工作任务


1. 严格供地条件。把新供净地全部使用装配式建筑作为市中心城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的前置条件;将装配率不低于50%等相关指标要求落实到供地方案、土地拍卖公告、土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等各环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辖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加强系统化集成设计。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全装修。实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设施设备一体设计、协同施工,推进整体厨卫的装修部品和设备系统的集成应用,鼓励装饰与保温隔热材料一体化应用。研究制定菜单式全装修方案,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完善设计选型标准,实施建筑平面、立面、构件和部品部件、接口标准化设计,推广少规格、多组合设计方法,确保设计深度符合生产和施工要求。(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 深化工程招投标改革。政府投资或主导的装配式建筑项目,鼓励和引导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工程项目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技术复杂类工程,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积极推行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建造的,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设计施工可不进行招标。(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大力推广绿色建材的创新及应用。积极支持绿色建材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创新及应用,搭建绿色建材认证平台,加大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大力推广高品质水泥、高性能混凝土、高性能节能门窗、新型墙体保温材料等新型建筑材料。集聚绿色建材上下游产业,培育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集成供应基地,发挥产业孵化作用,加快绿色建材转型升级。大力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设计、生产、施工与运维全过程的应用。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实行一体化正向设计和标准化设计,促进技术与管理、设计与施工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 强化科技创新支撑。支持本地院校成立装配式建筑研究机构,鼓励头部企业建立信阳科研中心平台。加强装配式建筑新型结构体系、质量检测技术和连接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与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技术集成与示范应用,研究装配式建筑与光伏等技术一体化应用,研究装配式建筑技术在城市更新中的应用。进一步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体系、评价体系和计价依据,研究制定装配式建筑标准化图谱,定期发布装配式建筑适用技术推广目录和指南。(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信阳师范学院等院校)


6. 优化项目全流程服务。发展改革部门对装配式建筑的项目立项要按照重点工程报建流程实行“绿色通道”快速审批。设计单位按照装配式建筑相关规范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省装配式技术标准有关规定。没有国家、省标准的可按行业协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协会标准的可按企业标准进行审查。建立装配式建筑工程全过程主动服务制度,在项目设计、项目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及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中,由项目所在辖区政府明确一名处级干部主动服务,进一步提升全过程管理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各辖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7.加强污染防控期间施工服务。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期间,装配式建筑项目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下,按程序审批后,不受施工管控措施的限制。具体由协调和负责项目的分包领导负责落实。(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8. 加强产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信阳师范学院、信阳职业技术学院、信阳技师学院、信阳建筑工程学校等院校,开设装配式建筑相关专业,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每年培养装配式高层次专业人才 500人次、技能型产业工人培训1万人次,确保装配式建筑的专业人才全部实现人人持证。设立专家委员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提供咨询服务,指导新技术新工艺研发及相关产业的运营和发展。(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9. 落实奖补优惠政策。对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商品住宅项目,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时,其外墙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的 3%)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对装配式低能耗、超低能耗建筑增加的外墙保温部分不计入容积率核算的建筑面积。对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 25%以上或对开发建设的主体结构进度达到±0.000 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可申请预售许可,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积极落实国家、省级装配式建筑奖补,达到奖补申报条件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负责申报。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和生产单位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信阳市税务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10.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装配式建筑财政资金支持政策,引导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和示范项目争取国家、省有关专项资金支持。支持市绿色产业引导基金,用于装配式建筑发展科技创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试点示范项目等方面。(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住建局、信阳鼎信产投集团公司)


11.提升绿色金融支持幅度。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绿色建筑金融产品,在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拓宽抵押质押的种类和范围。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的,贷款额度高可上浮20%。支持人行、发改、住建部门联合金融机构制定前置绿色信贷认定办法,解决信贷投入和绿色建筑认定期限错配问题,保证绿色建筑项目及时享受绿色信贷差异化优惠政策。(责任单位∶人行信阳市中心支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金融工作局)


12.积极鼓励企业争先创优。对获得绿色认证的部品部件,在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建设项目中优先采用。对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和安装施工各环节有创新成果的相关企业记入良好信用记录予以加分。对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的项目,优先推荐参与各类工程建设领域的评先、评优。优先推荐申报中州杯、鲁班奖等优质工程奖、国家绿色建筑创新奖。市每年组织一次装配式建筑产业项目奖项评比活动。对获奖企业,在参加市本级建筑领域工程项目投标中作为市级奖项加分项。(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13. 强化交通运输保障。重点对运输超高、超宽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预制混凝土及钢构件等)运载车辆建立快速通道,在物流运输、交通通畅方面给予支持,提高物流信息化和供应链协同水平。(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完善信阳市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阳市税务局、人行信阳市中心支行等市直单位及浉河区、平桥区、羊山新区、信阳高新区、上天梯管理区、南湾湖风景区等辖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制定具体配套措施,加强对中心城区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生产及工程项目的服务和质量安全监管,按照13710工作机制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辖区要强化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的建设目标和任务。建立相应制度,强化项目落地,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委大督查办要适时开展装配式建筑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完成情况、产业发展情况及质量安全情况等,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四)注重宣传引导。加大装配式建筑推广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现场观摩会等进行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装配式建筑的认知度,营造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装配式建筑相关产业和市场全面发展。


附件


信阳市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陈志伟(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翟晓宾(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甘  蔗(市政府副秘书长)


梁玉峰(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


张立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姚志坚(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霍 宏(市财政局局长)


张向阳(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周永兵(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胡 伟(信阳市税务局局长)


许远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黄晓赟(市科技局局长)


朱时锋(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何祥松(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胡正友(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程功言(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宋 昊(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杨 宏(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


何明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孔祥毅(人行信阳市中心支行行长)


赵军华(浉河区政府区长)


董立淳(平桥区政府区长)


张自力(羊山新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李 鹏(信阳高新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侯贵文(上天梯管理区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孔 辉(南湾湖风景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张立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杜道静任办公室副主任。


中共信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8日印发


(责任编辑:何雯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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