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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通报2022年绿色建筑与节能实施质量检查情况

发布时间:2022-12-09 15:44:14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2年绿色建筑与节能实施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贯彻落实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目标,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绿色建筑与节能实施质量检查的通知》(渝建绿建〔2022〕7号),我委组织了2022年度全市绿色建筑与节能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工作组织情况


本次检查在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自查的基础上,通过查阅资料和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全市43个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绿色建筑与节能管理工作情况和项目实施质量进行了检查。抽查了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管理项目86个(43个居建、43个公建),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在建项目129个(86个居建、43个公建)。针对项目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执法建议书20份,下发整改通知书42份。


二、区县绿色建筑与节能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一)主要成效与做法


总体来看,多数区县能够按照《关于执行绿色建筑相关地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建绿建〔2020〕16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的通知》(渝建绿建〔2022〕3号)等文件要求,落实绿色建筑与节能有关强制性规定,严格开展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工作,推动我市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断提高。部分区县还在强化绿色建筑与节能管理,推动重点工作开展和健全制度政策等方面结合辖区实际做出了相应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绿色建筑与节能管理。江北区、万盛经开区等区县制定了绿色建筑与节能专项交底方案、绿色建筑与节能专项施工方案模板等文件,优化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施工过程监管制度,细化管理要求,有效保障了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实施质量。


二是着力推动重点工作开展。经开区在广阳岛智创生态城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建筑项目规模化示范;两江新区在悦来生态城等区域推动可再生能源集中连片应用;万州区积极引导政府投资项目率先开展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丰都县将推动绿色建材应用纳入了年度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目标任务;忠县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推广实施绿色化改造。以上区县通过发挥示范项目引领作用,对推动我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建立健全激励政策。渝北区以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扶持建筑业做大做强的实施意见》(渝北府发〔2021〕2号),是我市区级对高星级绿色建筑及生态小区给予资金补助的鼓励政策,对积极推动辖区内建筑品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通过检查发现,各区县对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及碳达峰工作认识应进一步加强,对新形势下绿色建筑与节能重点工作内容和发展目标应进一步明确,对绿色建筑与节能管理制度还应进一步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绿色建筑与节能发展目标不明确。多数区县在编制绿色建筑“十四五”专项规划和碳达峰实施方案中未结合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以及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要求,系统制定辖区内绿色建筑与节能重点工作发展目标。普遍存在尚未建立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制度,未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认定工作的情况,与“到2025年城镇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的目标任务要求差距较大。部分区县在培育高星级绿色建筑、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超低能耗建筑等示范项目上积极性不高。多数区县尚未有效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动实施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以及利用辖区内江水源、太阳能等资源推广建筑适宜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等。


二是绿色建筑与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不到位。荣昌区、潼南区、双桥经开区、江津区等区县存在违规批准或默许项目不执行绿色建筑与节能强制性标准以及“两板”应用技术要求的情况,与我市推动建筑品质高质量发展以及促进绿色建筑与建筑工业化融合发展相关政策不一致。


三是项目管理制度不完善。部分区县存在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项目在设计审批、施工现场、能效测评各管理环节未有效衔接,导致部分绿色建筑与节能技术要求在设计阶段未细化、施工交底缺失、现场实施不规范。部分区县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中项目归档资料不齐以及只进行资料审查,未开展现场实施质量核查,项目实施质量得不到有效保障。如开州区、黔江区、酉阳县等区县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较差,双桥经开区部分项目未提供建筑能效测评备案资料。


四是人员管理水平有待加强。部分区县未设置绿色建筑与节能专职部门及人员,存在管理人员配置不足,技术水平不高,人员流动性较大的问题,与承担的监管职责不匹配,无法有效管理和推动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开展。其中垫江县、石柱县、经开区等区县管理人员身兼数职,存在管理重心偏移,无法保障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质量。


三、受检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设计质量方面


总体来看,受检项目设计文件在绿色建筑与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技术要求贯彻落实、节能材料合理选用、设计深度、设计变更等方面存在问题较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违反绿色建筑与节能强制性标准。部分项目未按《关于执行绿色建筑相关地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执行绿色建筑与节能强制性标准;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落实“两板”应用技术要求;部分项目违反绿色建筑与节能标准强制性条文,如部分屋面未采取保温措施、部分住宅功能房间外窗可开启面积小于房间地板轴线面积的8%等。


二是设计程序不规范。部分项目设计变更不规范,存在设计变更理由不充分、变更降低节能效果、设计变更资料不齐全、设计变更手续不完善等问题。部分项目设计使用暂无国家、行业或本市地方应用技术标准的新型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未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组织进行可行性论证,导致部分技术措施在施工环节无法有效实施。部分设计单位编制的绿色建筑与节能设计文件违规随意指定节能材料热工性能指标、降低建筑节能性能要求。


三是设计文件质量不高。部分项目设计文件深度不足,对现场施工指导性不强,如设计未明确“两板”应用范围及应用比例,未明确绿色建材类别及应用比例,未明确活动外遮阳形式、立体绿化等技术措施等。部分项目各专业设计内容不一致,如普遍存在建筑机电专业设计文件中缺失绿色建筑技术要求;门窗深化设计文件中窗框型材和玻璃选型与节能设计不一致;海绵专项设计文件和景观深化文件中对透水铺装、乔木遮荫面积等指标参数与绿色建筑设计不一致等。


(二)施工质量方面


受检项目施工阶段存在未按图纸施工、施工管理不规范、材料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未按图纸施工。部分项目存在减少构造、减少工序和偷工减料等违法违规行为,如部分外墙、屋面未按工程设计图纸进行保温施工,防火隔离带实施不全。部分项目施工过程中擅自变更建筑节能材料的种类、型号、规格,降低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技术性能要求,如采用自保温体系的工程对门窗周边的保温砌体擅自变更为混凝土构造柱,且未按热桥部位进行保温处理;自保温体系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现场未按设计要求采用专用砌筑砂浆,且灰缝厚度不满足不大于3mm的要求等。


二是施工管理不规范。部分工程施工现场使用未经审查的图纸。部分项目现场非砌筑内隔墙板、预制装配式楼板未按“应用尽用”原则使用。部分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在施工现场进行节能信息公示,部分项目公示的节能信息与设计文件要求不一致等情况。部分项目绿色建筑与节能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交底主要技术指标和要求与设计图纸不一致,隐蔽验收记录、施工质量检查记录及施工技术交底内容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等。


三是材料管理不严格。部分项目材料未检先用、漏检少检、检测缺项,如材料复检报告送检批次不全,检测指标不全,材料未及时送检或抽检未出检测结果即使用,门窗、保温材料进场复检报告结果不合格仍继续使用等。部分项目提供的材料型检报告存在与现场采用的材料不符,报告超过有效期的情况。部分项目擅自修改检测报告内容、日期。重庆美迓达节能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市北碚区石牛沟矸砖厂、重庆圣志建材有限公司向工程项目提供伪造的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证书,严重违反我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相关政策(详见附件1)。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对上诉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项目的有关责任单位以及设计单位、审图机构项目负责人、设计人员、审查人员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违法、违规行为计入勘察设计行业不良信用信息。自本文发布之日起收回审查机构项目负责人、审查人员审查印章,暂停进行审查工作1年(详见附件2)。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督促整改落实。一是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逐条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组织复查确保受检工程整改到位,对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核实后予以处罚,并限期将整改情况和立案查处情况报市住房城乡建委。二是重庆美迓达节能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市北碚区石牛沟矸砖厂、重庆圣志建材有限公司伪造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证书,其行为情节恶劣,负面影响严重,在其产品未通过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前,本市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工程不得将其产品作为绿色建材应用。


(二)切实提升管理水平。一是各区县应认真贯彻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以及碳达峰要求,深刻认识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对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目标的重要意义,围绕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优化建筑用能结构,进一步明确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要求。二是各区县应结合各自辖区内碳达峰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工作任务,尽快建立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制度,积极培育星级绿色建筑、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超低能耗建筑,确保完成“到2025年城镇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的发展目标,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工作推动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结合本地区资源禀赋,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全面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城市品质提升、能耗“双控”工作中进行严格考核。


(三)着力保障工程质量。一是强化项目全过程统筹管理,各区县应加强工程项目施工方案编制及专项技术交底的要求提升项目管理能力,保障项目实施质量。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加大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实施质量抽查力度,重点检查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与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备案文件一致性及现场建筑节能材料质量,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增强建设各方主体责任意识,提升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实施质量。


(四)不断强化实施能力。一是开展专项培训,提升各区县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重点对政策文件要求、管理工作流程、技术标准规定等进行培训;二是加强项目实施能力,各区县对项目建设、施工单位重点开展标准技术要求、材料使用要求、常见施工问题等方面的培训,提升行业项目实施能力和技术水平。


附件下载: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12月5日


(责任编辑:何雯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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