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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2 16:25:18
导读:自发文之日起,全市未取得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 文件的机关办公建筑、学校、医院、场馆建筑等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或主导的项目,要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技术,装配率不低于50%;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要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技术,装配率不低于50%;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应达到30%以上,到2024达到35%以上,到2025年达到50%以上,装配率不低于50%;除按比例配建的装配式建筑以外的其他新建商品住房应采用内隔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看合楼板,且应用总比例不低于70%。
(责任编辑:何雯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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