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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印发《江苏省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发布时间:2023-08-15 15:49:18
江苏省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绿色建材产业链是江苏省“1650”(16个产业集群、50条产业链)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江苏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推动传统产业焕新,加快建材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统领,以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为主要目的,以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智能制造为着力点,全面提升绿色建材产业发展质量,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高端制造。建材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和创新效率大幅增长,规模以上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持续增长,重点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超过1.8%。水泥、玻璃、玻璃纤维等主要行业工艺技术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为重要的建材生产基地和创新发展的先行省份。
——绿色低碳。全省建材行业用能结构明显改善,能效水平大幅提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明显下降,绿色建材产品比重显著增加。到2030年,建材行业实现碳达峰目标,其中水泥行业力争提前实现碳达峰。
——智能转型。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重点行业示范引领和推广应用取得明显成效,省级以上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达到50家,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70%,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创新引领能力
1.推动关键技术攻关。水泥行业加快推进新型固碳胶凝材料制备技术及工业窑炉尾气的二氧化碳材料化利用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加快利用清洁能源煅烧水泥熟料技术应用和生产线改造。玻璃行业推动玻璃熔窑大功率“火—电”复合熔化、全氧/富氧燃烧等节能降耗技术应用。水泥制品行业加强低碳胶凝材料体系设计、非天然骨料开发及高资源化应用和外加剂低碳绿色化制备研究。墙体材料、防水保温等围护结构行业鼓励研发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碳建筑相配套的墙体系统集成技术,开发适应不同建筑体系结构和建筑功能需要的产品,开发高性能、高耐久、绿色低碳复合型装配式新产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围绕消费升级、绿色发展等方向,以国际先进质量标准为标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行业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企业标准,培育一批高水平的团体标准。对标国家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地方建材行业能效标准并组织实施。坚持建材与建筑一体化发展,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与工程建设标准配套衔接,加快创新产品标准编制,推动新产品、新技术生产和建筑应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打造质量高地。引导企业对照先进标准开展对标行动,加强企业检验室建设和管理,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规范,建立健全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控制和追溯机制,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开展建材行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鼓励企业围绕研发创新、设计创意、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营销服务全过程制定品牌发展战略。支持龙头企业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建立品牌联盟,打造品牌精品,支持优质企业参与“江苏精品”认证,争创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等奖项。(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绿色低碳发展
1.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大力发展低碳零碳负碳建材新产品,加快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新型墙体材料、特种玻璃等领域绿色低碳产品开发,到2025年,绿色建材认证产品生产企业超过500家。强化企业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按照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原则,到2025年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工厂80家以上。推进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以行业龙头企业为核心,以绿色供应标准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为支撑,加快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节能低碳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2.推广绿色技术装备。推进先进适用的节能降碳技术应用,推广协同处置、低碳及高性能水泥生产制备、全氧燃烧、富氧燃烧、全电熔及电助熔、原燃料替代、先进成型烧结、浮法玻璃一窑多线、陶瓷干法制粉等低碳技术。实施重大节能低碳技术产业化示范,开展水泥窑及砖瓦窑协同处置固废、低碳胶凝材料、清洁能源替代、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全氧燃烧等项目试点示范,培育10个行业节能降碳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3.加快资源绿色利用。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提升,推广使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氢能等非化石能源替代技术,支持利用垃圾衍生燃料、生物质燃料等可燃废弃物高比例替代燃煤。引导企业余热余压利用、分布式发电等,推行分布式清洁能源及储能一体化系统应用,推进多能互补利用,提高能源利用质量和效率。探索水泥等行业非碳酸盐原料替代,逐步减少碳酸盐原料用量。加大对大宗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城市污泥、建筑废弃物和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协同处置力度,在重点地区建设利用水泥窑、大型烧结砖隧道窑协同处置废弃物示范线。拓展装配式建筑产品利用大宗工业固废资源化路径,促进固废资源化产业与装配式建筑产业的深度融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注重智改数转赋能
1.鼓励企业智能化改造。全面落实省政府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建材企业智能化改造升级。培育引进一批建材行业智能化改造专业服务商,形成“一行一策”智能制造方案。推行智能制造顾问制度,对全省规上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积极争创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打造10个智能制造单项应用及系统集成应用典型项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2.加快行业数字化转型。引导企业将工业互联网标识融入建筑设计、部品生产、物流运输、建造施工及验收等全过程。鼓励企业采用信息技术重构生产管理体系,运用大数据、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提升原材料供应链、生产流程管理和工程应用与服务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制造和应用全过程上下游互联互通。培育针对中小建材企业的信息技术供应商及产品方案,建设第三方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在线提供工业软件、研发设计、市场营销、物流仓储等服务,促进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重点企业培育
1.打造百亿龙头骨干企业。鼓励骨干企业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通过合作、兼并、重组等方式,加快整合产业链关键核心资源,形成一批技术先进、专业配套、管理规范的龙头企业和生产基地。支持有实力、前景好的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打造产业集群的“领航型”企业,以头雁引领群燕齐飞。到2025年,打造一批规模较大、技术领先、行业知名的标杆企业,其中5家百亿元企业集团,10家50亿元企业集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2.培育百家专精特新企业。强化政策引导和精准服务,推动企业加快理念、技术、产品、管理和模式创新,引导中小企业专注主业、深耕行业、强化创新,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形成一批掌握独门绝技的“单打******”和“配套专家”。聚焦建筑产业发展重点领域,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发展阶段,开展分业指导、分类帮扶、分层培育,精准服务,推荐一批优质企业入库进行梯度培育。到2025年,全省力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企业达到20个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00个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五)优化区域产业布局
立足自身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统筹运输半径、区域供需平衡、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制约因素,按照“一带一区二组团”总体发展架构,区域互补,跨江融合,南北联动,进一步优化生产力布局,推动行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形成规模效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1.“一带”:推动南京、无锡、徐州、常州、镇江等地水泥熟料产业带发展,在进一步提升行业技术装备和绿色制造水平的基础上,鼓励企业开发低碳水泥、特种水泥等新产品,形成服务长三角、有影响的水泥熟料生产基地。
2.“一区”:推动宿迁市绿色建材产业链主承载区建设,率先探索人造板木制品、玻璃深加工、建筑五金等建材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和产业上下游协同创新,推进绿色建材生产、认证、流通、应用、服务全产业链发展,打造全省绿色建材产业链发展新高地。
3.“二组团”:一是推动无锡、苏州、南通、连云港、宿迁等地玻璃行业组团集聚,重点发展节能门窗、幕墙和BIPV建筑玻璃、电子信息产业用技术玻璃、汽车航空和轨道交通用安全特种玻璃、家电玻璃等其它高附加值玻璃,提升产品深加工水平,打造世界******的品牌企业。二是推动南京、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等地玻璃纤维复合材料行业组团集聚,重点发展航天航空、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石油化工、电子电器、环境工程、海洋工程、建筑工程用等高性能特种玻璃纤维的研发和生产,推动产业链价值链向高端迈进,成为技术领先、行业著名的集聚区。
(六)推广应用绿色建材
1.加快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积极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工作,支持第三方机构申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资质;加大国家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目录和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解读宣传力度,引导建材生产企业申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到2025年,全省绿色建材认证产品达到1000个以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绿色建材下乡。争创绿色建材下乡试点,扩大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品牌影响力,举办产业发展论坛、供需对接会、重点企业园区走访等相关活动,推动绿色建材在农房建设中使用,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开展绿色建材江苏年系列活动,搭建绿色建材下乡启动活动、嘉年华、发展交流促进大会、节能低碳美好生活博览会“四位一体”的绿色建材合作与交流平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政府工程采用。鼓励地方政府在民生工程、美丽乡村等项目建设中采购绿色建材,促进绿色建材与绿色建筑协同发展。南京、常州、盐城等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城市,要积极按国家要求做好试点,并向全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以新型建造方式,推动政府采购工程和“无废城市”建设项目采用绿色建材产品,促进绿色消费,不断提高绿色建材产品的建筑应用比例。(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做好绿色建材产业发展统筹兼顾、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工作。各级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协调,编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有力有序推进。各相关行业协会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做好相关技术支撑和数字支撑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
(二)加大政策支持。围绕“1650”绿色建材产业链,加强培育服务,支持重点企业的产业创新、智改数转、焕新升级。推动各地落实建材行业节能降碳、资源循环利用的财税支持政策和人才引进相关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扶持政策,对获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生产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建材企业生产监管,严格执行环境事件报告制度,监管重点企业三废排放,定期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严格新建项目节能审查,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加强绿色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严格建材产品进场和施工过程质量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建设工程应用绿色建材产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在全社会营造绿色消费氛围,让绿色低碳消费理念深入人心。积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推介活动,特别是对重点承载区建设、特色企业等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友好环境。注重发挥社会团体作用,通过举办博览会、技术推广会等活动,强化行业交流合作,努力营造行业各方共同关注支持绿色建材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责任编辑:何雯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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