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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师负责制工作指引(试行)》发布

发布时间:2023-08-26 14:06:44

建筑师负责制是国际工程建设的通行做法。建筑师负责制模式中,建筑师的角色从国内传统的设计师变成了项目总负责人(责任建筑师),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从项目规划、策划、设计、施工到运维全过程的技术工作与技术管理。2015年底,党中央时隔37年再次召开中央城市工作会议。201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特别提出了“培养既有国际视野又有民族自信的建筑师队伍,进一步明确建筑师的权利和责任,提高建筑师的地位”。2016年6月,上海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结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浦东新区建筑业改革示范区建设,开展建筑师负责制等改革创新试点,充分发挥建筑师及其团队在前期咨询、设计服务、专业协同、工程造价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作用”。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本市相关要求,浦东新区在国内率先开展建筑师负责制改革试点。试点项目共计19个,涵盖医疗、住宅、办公、商业等多种类型。试点内容主要包括审批方式改革、委托监理机制、个人执业责任保险制度、全过程监管等。从试点情况来看,试点项目审批流程明显加快,设计调整的灵活性得到释放,项目建设效率得到提升。同时,施工过程管理和质量管控方面得到强化,受到了参建各方的肯定。目前,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持续推动下,北京、雄安、厦门、深圳、广西、济南、青岛、海口、沈阳、广州、重庆、杭州等多个地区陆续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精神,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专业优势和技术主导作用,提升工程建设品质和价值,上海市于2022年底出台了《上海市建筑师负责制扩大试点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指导试点项目开展,在此基础上,结合十二届市委三次全会精神,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会同市规划资源局、浦东新区建设交通委等单位组织编制了《上海市建筑师负责制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适用于试点建筑师负责制的建设项目,在项目决策、试点方案编制、试点应用等过程中作为参考依据,以指导和规范建筑师负责制项目的试点推进。同时,《指引》是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推进的阶段性成果文件,希望后续工作能够继续得到建筑行业更多单位和专家的支持,不断完善,为上海乃至建筑工程组织模式改革创新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并为国家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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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雯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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